“我走小路,肯定不会有交警查”
“就喝了一点,也没上脸,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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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冬季道路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八师石河子交警在辖区内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平安。
行动期间,执勤民辅警根据夜间酒驾发生的规律,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以及酒驾醉驾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设立整治点,采取设卡盘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酒驾醉驾、超员、非法改装机动车、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炸街、货车严重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将酒醉驾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告诫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后驾驶,远离交通事故。
交通违法曝光
2024年11月21日,任某驾驶新C8****“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车在北五路石河子市职业技术学院南门路段,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现场查处,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119mg/100ml。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01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02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八师石河子交警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请谨防“隔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