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
19家旅游景区为
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9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ziyuanchu@mct.gov.cn
传真:010-59882583
文化和旅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