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输入“学区”获取天津中小学学区查询方式
目前天津市还有两个区域
小学转学正在进行中
各位想给孩子转学的家长朋友们
一定要记得按时填报呀!
为规范组织开展武清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2025学年度寒假中途转学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市、区相关规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武清区2024-2025学年度寒假中途转学登记范围为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初中七年级至八年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武清区户籍(含蓝印)的学生;
2.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学籍在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
注:区内中途转学登记仅办理在本学段内因住房住址或户籍变更提出的转学需求,其他情形不予办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雍阳中学不接收寒假中途转学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
1.根据户籍所在地优先安置在片区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2.由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紧张,将视中途转学学生报名人数情况,并对照该片区对应学校可提供的相关年级学位数情况:如报名人数超出可提供的学位数,则以适合的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接收,其他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予以统筹安置;如该片区学校的相应年级无法提供学位,亦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予以统筹安置。如家长无意愿接受本次统筹安置,可自愿选择暑期再进行中途转学。
1.网上登记。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2025年1月26日(星期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登录“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有关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网上登记。
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本地宝天津升学】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小学转学】即可获取武清区转学网上报名登记系统。
具体如下:
(1)武清区户籍(含蓝印)转学登记
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非户籍地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学籍证明。
如图示,点击“本地户口转学”进入,进行填报登记。
(2)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登记
所需材料:
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应在同一户口簿上;如果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明“父子”或“母子”且有实际抚养关系的其他证明资料。
③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在我区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在我区无房产的需提供与居住证标注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④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在我区灵活就业的提供居住地所在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
⑤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至少要有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原则要求已经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在转学登记当月必须已经缴纳。
如图示,点击“随迁子女转学”进入,进行填报登记。
2.资格初审。区教育局组织对提交的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网上初审,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初审结果。
3.统筹安置。2月10日(星期一)—2月14日(星期五),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区教育局、镇街教育办公室根据登记人数,以及填报的户籍、房产信息,并结合学校承载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统筹安置,由接收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时间及所需材料等。
4.复审报到。学生及家长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办理相关转学手续,不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将不予接收。
对未及时进行网上登记的家长可在2月7日(星期五)—2月8日(星期六)到武清区教育中心南门东侧接待室进行现场补登记,并接受统筹安置,逾期不再办理。
1.家长和学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填报的信息虚假、错误、不完整,学籍、户籍存在问题或转出校不同意转出,将影响学籍正常转入,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2.学生入学前,在报名平台登记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及时接收接听有关通知。
3.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条件的A类、B类等高层次人才;其他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区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武清区入学或转学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或个人代办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5.咨询电话:022-609118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具有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符合转学条件,需转入河北区就读的一至六年级学生。
2.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市就读,符合转学条件,需转入河北区就读的一至六年级学生。
3.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就读,因房、户发生变化,符合转学条件,需区内转学的一至六年级学生。
1.河北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本)。
2.原学籍校开具的在学(学籍)证明。
3.房主、户主是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学生父母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
河北区小学本区户籍学生转学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验证的方式进行。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线上报名
家长在“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小学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津入转学系统”于2025年1月10日—2月10日期间开通。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
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津入转学系统”或关注【本地宝天津升学】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小学转学】即可获取直达入口。
▶线下验证
学校工作人员将通知学生家长携带不动产权证(房本)、户口簿、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入学校进行转学资格审核。具体验证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区级转学材料的审核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14日两天,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材料齐全、信息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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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长与学生提供的信息务必准确、真实。信息填报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对于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
2.“津入转学系统”开通期间(2025年1月10日—2月10日),学校将定期审核提交信息,主动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
3.转学登记平台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拨打系统中提供的技术电话咨询。
4.学生申请转入时,河北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
除此之外
还有一个区的小学转学登记还未开始
宁河区转学登记分为芦台街、桥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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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须具有芦台街常住户籍,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人仅限该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芦台二小。
▶转学登记
转学采取现场报名登记方式。
登记时间:2025年2月10日(桥北街、大北镇、七里海镇、宁河镇、潘庄镇);2025年2月11日(北淮淀镇、造甲镇、俵口镇、东棘坨镇);2025年2月12日(丰台镇、板桥镇、岳龙镇、廉庄镇、苗庄镇),2025年2月13日(原学籍在外省、外区、芦台街及相关镇街补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登记,非登记时间不办理此项业务。
凡在2月17日以后进行转学登记的,全部实行统筹安置。
▶登记地点
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教育局北胡同前行40米,左手边第一个防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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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核
1.芦台街户籍学生转学。需提交材料:
①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芦台街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按指印。
2.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2025年2月13日,芦台街随迁子女家长持相关材料到芦台二小审核转学手续。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③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务工就业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⑤法定监护人在芦台街合法居所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自有住房产权证)。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按指印。
如未超出对口学校接收能力,则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如超出了学校接收能力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说明:
1.其他情况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学校优先安置同一家庭二孩与一孩同校就读。
转学结果于开学前两天,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1.芦台街所属小学无空余学位的年级不接收转入学生。包括芦台一小六年级;芦台四小二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如有转入需求,由区教育局统一安置。
2.芦台一小、芦台四小已建立住房学位占用情况信息库。自2024年9月1日起,居民在芦台一小、芦台四小服务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有转学需求的,须提前到学校查询学位占用情况,并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再次确认该住房地址是否有在该校就学的学生。
1.学生须具有桥北街常住户籍,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人仅限该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登记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14日。
▶登记原则:桥北街户籍学生转学,直接到学区片对口学校登记。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到对口学校审核转学手续。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到桥北一小及相关学校审核转学手续。
▶资格审核应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桥北街户籍学生转学。
①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桥北街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按指印。
2.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③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务工就业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⑤法定监护人在桥北街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自有住房产权证)。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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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超出对口学校接收能力,则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如超出了学校接收能力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说明:
1.其他情况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学校优先安置同一家庭二孩与一孩同校就读。
转学结果于开学前两天,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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