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征兵倡议书
为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新时代征兵廉政建设,大力纠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海晏河清的征兵环境,特倡议如下:
一、严格遵守廉洁征兵纪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规范个人言行,高标准完成征兵任务。
二、不擅自放宽征集条件、抬高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不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三、不以任何形式索要贿赂,收受钱物,不向征接兵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不搞请吃吃请,坚决抵制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
四、不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为应征青年入伍说情打招呼,不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不违规插手或干预征兵工作。
五、征兵过程中遇有问题,积极向县征兵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县纪检监察部门举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
六、主动公示相关法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以“廉洁征兵,从我做起”的决心和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肯定。
县征兵办咨询电话:0879-3061511
举报电话:0879-3061511
举报邮箱:jcxwbgs@163.com
江城县廉洁征兵监督员及联系电话
李常林 人大代表15912950286
李凤梅 政协委员13577995647
李 宽 热心群众13769073582
白乔发 退休干部13987936988
马亚强 退伍军人15388789799
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载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来源 | 江城县人民武装部
编辑 | 刘思瑞
编审 | 青文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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