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自由不在岩壁,不在顶峰,不在深谷,不在雪线之上,而在你的心灵。
——题记
为什么要去登山?当一百年前乔治·马洛里被记者问到为何冒着生命危险攀登珠峰,这一问题好像就有了标准答案:“因为山就在那里”。这回答是一种聪明的逃避,更难以说服任何一个非登山爱好者。
徒步在很多人眼里已经是受苦,登山冲顶则更把这种痛苦拔到了一种全新的高度:那些近乎垂直的雪坡,绝望的冰壁,稀薄的空气无处不暗示着顶峰应当是人类的禁区。
作为一个徒步爱好者,在第一篇随笔里,我已经谈论了徒步带来的种种乐趣,那时的我对于登雪山尚知之甚少。于是这次五一,我跟着飞哥,丫头,十一几位领队开启了人生第一座雪山那玛峰,来到蜀山之王脚下,试图从一个徒步爱好者的视角去理解登山。
鉴于大本营的可到达性有限,徒步和登山往往密不可分,到大本营多需要徒步,之后冲顶则是登山,这也诞生了诸如EBC,ABC等众多世界顶级徒步路线。另一方面,徒步和登山带给我们不同的情感体验,这背后有其更深厚的哲学根源。
在康德的那本《论优美感和崇高感》中,他指出,我们目前所要考虑的较精致的感情,主要是如下两种:“崇高的感情和优美的感情。一座顶峰积雪、高耸入云的崇山峻岭……都激发人们的欢愉,但又充满畏惧;相反地,一片鲜花怒放的原野,一座溪水蜿蜓、布满牧群的山谷……也给人一种愉悦的感受,而这是令人微笑的。为了使前者对我们能产生一种应有的强烈力量,我们就必须有一种崇高的感情;而为了正确地享受后者,我们就必须有一种优美的感情。”
事实上,在每一次登山徒步过程中,你都能够感受到这二者的切换,徒步是享受优美,登山则是走向崇高。一夜大雪过后,天空碧蓝澄澈,从子梅村出发,沿着原始森林的小径一路徒步至贡嘎寺。古老松枝上的积雪逐渐融化,化作雨水滴入步道,晨曦被水滴折射,让整片树林变得朦胧而光怪陆离。步道旁是潺潺的溪水,清澈透碧,显示出冰川融水特有的凛冽,一切都是那样清新而优美,令人每个毛孔都浸润着愉悦。
随着路程不断爬升以及积雪逐渐融化,步道上开始充满泥雪混合物,被路过村民的摩托车溅得到处都是,一开始那种新鲜感逐渐消失,每位徒步者都挂着坚毅的神情在泥水里挣扎。
走到拐角,前方的贡嘎雪山突然显露出真容,蜀山之王就这样在万山簇拥下猝不及防地来到你跟前,那种颤栗,除非亲身体验,实在难以形容。这不仅仅是一种美景,美不足以形容这种直击灵魂震撼。
同时它的震撼不仅仅在于它的壮观本身,更在于在雪泥中趟了三个小时狼狈不堪的我,仰望到圣洁无暇的它,我的狼狈与渺小更为它的神圣与无暇增添了光辉,是我的经历赋予了雪山本身神性。
仰望雪山时,我们怀有的不仅仅是欣赏单纯美景的轻松心境,而是掺杂着一份莫名的感动以及对崇高的敬畏。正如康德所说,“崇高使人感动,优美则使人迷恋。一个充分经受了崇高感的人,他的神态是诚恳的,有时候还是刚强可怕的。”
徒步露营可能让人流连忘返,但登山是关于永恒目标的不懈追求,有时甚至伴随着自我湮灭的冲动和不近人情的固执。我们所仰望和攀登的,从来不是锋利土石组成的一座座枯燥山峰,而是我们的心灵之峰。
作为个体,我们渺小卑微到无以复加,但我们仍可以仰望比我们伟大、崇高得多的东西,并且只要我们努力并坚信,就终有一天可以抵达,这正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价值所在。
最后一天冲顶日,作为雪山新手的我状态很不好,海拔4800米的C1营地让人难以入睡,前一晚高反严重,血氧一度不到60,还有些微微发热,好在凌晨出发前有所好转,血氧到了80多,领队才肯让我上山一试,并叮嘱不行随时下撤。冲顶过程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都称不上愉快,凌晨出发的队伍排起了长龙,星星点点的头灯灯光一直延伸到雪坡的顶端,仿佛直达天际。
此时的我心率总是偏高,每走二十步就必须停下来休息,胃也时不时轻微痉挛。雪坡被冻得很硬,我穿着冰爪,一步一个脚印艰难前行,坡度越来越陡,快结束时感觉已近乎垂直,我在雪坡上筋疲力竭走几步歇几步,几近崩溃。
就在此时,朝晖突然点燃了贡嘎雪山的侧面,整座雪山在金色的光辉中仿佛熊熊燃烧了起来,高原的空气如水晶般晶莹剔透,贡嘎金字塔般的棱线有一种让人目眩神迷的美,绵延的朝霞成为装点整座雪山的背景,昭示着蜀山之王的威严。我们一时间目瞪口呆,忘了行走,忘了饥饿,甚至忘了高反,木雅贡嘎终究用自己的方式欢迎了每一个历经千辛万苦前来觐见它的人。
这一刻,我突然深刻理解了《心向群山》里说的:“人所凝视的、尝试解读的、梦想的和渴望的山,并非实际攀爬的山。实际攀爬的山是坚硬、陡峭、锋利的岩石,是冰寒彻骨的雪,是极端的寒冷,是激烈到使你胃痉挛甚至失禁的头晕目眩,是血压急剧上升、恶心和冻伤,还有任谁见了都哑口无言的美。”
五一作为登山旺季,路上的人络绎不绝,登山协作藏族小伙阿龙更是一直在几步之外陪着我,但我仍感觉自己孤身一人行走在山风呼啸的雪坡上。“每一个走在山上的人,即使在队伍中,都觉得自己孤身一人,但同时也正与队友或历史上走过这条路的人并肩而行,共同目睹地涵涌动、山脉隆起、地壳漂移……在那里唯有时间如神。”
从C1乱石坡出发,满脑子都是在各种书里看过的人类登山史。1895年,英国登山家马默里首次尝试攀登海拔8125米的南迦帕尔巴特峰,在翻过一个无人攀登过的山口之后失去踪影。1924年,传奇登山家马洛里在珠峰海拔最高点附近失踪,他走向风雪的背影激励了无数攀登者前行。
1950年,赫尔佐格凭着一张来自印度的粗糙地图冲击安娜普尔纳,即便所有夏尔巴人都不堪恶劣气候下撤,他仍坚持“我会独自一个人走下去”,最终以全部的手指脚趾为代价成功登顶,他口述的《安娜普尔纳》一书畅销至今。
而正在我们面前的贡嘎山域,严冬冬、周鹏老师以自由攀登的方式完成了小贡嘎、嘉子峰、勒多曼因的三条路线,在无人问津的绝望冰原上生动演绎了一场“自由之舞”。
这个名单还可以拉得很长很长。在自然最绝望的考验下我们观察到的是人类意志的无限可能和最为磅礴的生命力,登山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受苦的艺术”。
在《攀向自由》里,波兰国家登山队的冰峰战士们主攻冬季攀登:“冬季高海拔地区的厚雪、强风、低温,不仅需要更强的体能、绝佳的技巧,还需要一种「受苦的艺术」,譬如能在摄氏零下四十度的雪坡中露宿、忍受三天以上断粮或缺水的身心煎熬,在幻听、幻视、缺乏睡眠的迷离情境中仍能挺进。”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人一次又一次地尝试挑战,有时终点近在咫尺,有时结果遥不可及,但他们始终在坚持一些自认为有意义的事情。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只要寻找到你心中的意义,就永远不能被打败。”这种意义感,是每个人不被欢乐、逆境触动的核心。
所以在我看来,为追求巅峰经验而殉山之人决不是为荒唐的冒险虚掷生命,他们追求和探索的是人类体能和意志的边界,此后每一个向山峰进发的人脑海中浮现的都是他们的身影,而很多时候,出发就成功了一半。他们用于局限自己的范围越小,他们的精神世界就越接近无垠。
正如茨威格所说,“我素来感兴趣的就是各种有偏执狂的人,即囿于某种单一思想不能自拔的人,因为一个人用来局限自己的范围愈狭小,他在一定意义上就愈接近于无限。” 莎士比亚也形容:“即使身处果壳之中,我仍是无限宇宙之王。”蜷缩在小小帐篷睡袋里的登山者,心中怀想的是河流、冰川、群山、星空、旷野以及无边的自由。
来那玛峰前,我一直在读麦克法伦的《心向群山》,其中印象最深的场景是马洛里登山队在珠峰遇到风雪时,曾在营地朝彼此朗读布里吉斯所编选的《人类的精神》里面的诗歌自娱。他们读着柯勒律治的《忽必烈汗》,读托马斯·格雷著名的挽歌,读雪莱的《勃朗峰》,以及艾米丽‧勃朗特悲切的抒情诗:“我要走到我天性所向之处,那里的狂风在山腰上呼啸!”马洛里用自己的经验表明,走向崇高之路往往伴随着痛苦,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但人类自由的灵魂和不屈的意志永远只属于那片山顶。
最后,回到开头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去登山?确实,因为山就在那里,时间、爱、生命与死亡也在那里,只有通过出发和体验才能真正理解登山。冲顶过程中,我不止一次想到因追求巅峰经验而殉山的马默里,在他那本《我在阿尔卑斯与高加索山区的攀登》里,他如此总结道:“真正的登山家是尝试新攀登纪录的人,相对地,不论他成功或失败,他都在拼搏的趣味与欢乐中获得愉悦。那些让人筋疲力竭的赤裸岩块、山脊上方正陡峭的岩阶,以及岩沟里浮凸而起的黑色积雪,正是他生命呼吸的要义。我不必假装能去解析这样的感觉,也更难去让不信者明白,只有透过感受才能理解登山,它带来巨大的快乐,让人血脉贲张,摧毁着犬儒主义的每一道踪迹,也重击着悲观主义哲学的根底。”
文/图:百里
文章首发于知乎
小红书@百里(470162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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