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
赣州公安发布通报
于都警方于近日
查获一起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案
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文件、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军人和警察
都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忠诚卫士
冒充军警
不该、不能、不准
还想利用光荣身份招摇撞骗
抹黑军警形象
政府不答应
社会不答应
人民更不答应!
奉劝不法分子
切勿心存侥幸
罔顾道德、无视法律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新时代中国双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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