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临”韵 你我“潼”行
11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基层风采栏目刊登文章《西安临潼区:提升派驻机构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报道我委探索建立派驻机构审理组,持续推动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作法,以下全文转载。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制度建设,优化案件审理程序,解决派驻机构审理力量薄弱的实际问题,西安市临潼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派驻机构审理组,提升派驻机构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
结合派驻机构案件审查工作的特点,制定《派驻机构审查和审理案卷模板》《派驻机构发文便签》等文书共63份,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办理的流程环节、发文字号等进行统一规范,为案件办理明晰了责任、厘清了思路。派驻机构审理组采用“1+1+5”模式,即由1名审理组组长、1名固定审理组人员、5名纪检干部组成审理组,共同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建立“审理人才库”,从中抽调干部参与审理工作,通过角色互换让干部在参与审理工作的过程中,提升纪法运用能力和程序证据思维。
探索创新协作联审“双保险”模式,在派驻机构审理组审理案件的基础上,保留原有派驻机构案件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流程。派驻机构审理组在受理纪检监察组移送的案件后,通过审阅案卷形成初步审理意见,经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集体讨论,最终确定案件认定的事实和定性,确保所有案件都能达到事实清楚、定性精准、程序规范的标准。截至目前,派驻机构审理组共审理各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44件。
“我们将贯彻落实审理工作新理念新要求,研讨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提升审理干部履职能力,把好案件最后一道质量关,持续推动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临潼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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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临潼区纪委监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