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储备,做好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的相关规定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要求,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医院前身是由宁夏煤炭系统38家企业医院、卫生所组合而成的医疗集团。现有1家三级医院、3家二级医院、1家一级医院和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职工167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8人,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281人。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6人获得自治区“塞上名医”等自治区级人才称号。总编制床位1348张,实际开放床位1264张。年门急诊量89.4万余人次,年住院患者3.65万余人次,年手术6910多台次,总资产5.45多亿元。
医院2020年挂牌宁夏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是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宁夏分中心、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宁夏分院、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定点医院和科研基地、国家卫健委国际紧急救援网络医院、国家首批“分娩镇痛试点医院”。是宁夏医科大学教学医院,自治区“健康促进”试点医院、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定点医院、“互联网+医疗健康”试点医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第一批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络医院、“光明扶贫工程”定点医院、职业病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单位,其中职业病防治科、心血管内科入选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职业病科、骨科为自治区重点专科,骨科、麻醉科、妇产科为石嘴山市级重点专科。医院相继成立了职业病防治中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胸痛中心、肿瘤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十大中心,凝练了学科优势,促进了专科发展。
目前,医院紧扣医改任务,在推进内部改革、加强医联体建设,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落地;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实现医联体内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在推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等方面,向着高水平、高质量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儿童医疗中心目标迈进。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计划
根据备案人员核定数及空缺情况,本次招聘备案制7个岗位3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单位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各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6.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 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除外);
8. 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9.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 现役军人;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方式
(一)护理岗位: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测评+面试的方式招聘。
(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sjkw.nx.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dwyy.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18:00(以提交报名表显示的发送日期及时间为准)。
2.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即可),每名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扫码提交),每人仅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2)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石嘴山日报社对面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8办公室,联系电话: 0952-3817217、3817216。
(三)资格审核。
1.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报名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随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资料的审核确认(请报名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料审核,由报名者负责)。
2. 资格复审。资格复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在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评后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医院官网将发布资格审核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审核时,报名人员须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和资格审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并携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历次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无法提供合格证书须提供由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8月31日前需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4年无法提供合格证书原件的,需提供达到国家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确因各种原因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者,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除须提供相应的资格复审资料外,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束时仍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此次招聘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评。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医院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nxdwyy.cn)发布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评公告;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评结束后再确定面试时间,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评开考后30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评资格。
1. 时间地点:2024年10月上中旬(提前5天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
3. 笔试试题命制:试题命制坚持“专业相关、适度适量、便于评分和严格保密”的原则,在考试前1天根据专业随机抽取命题专家,在纪检监督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组织进行。面试题的命制、打印、密封、保管等环节实行全封闭管理。命制的试题应确保在60分钟以内回答完整。
4. 实践技能测评:护理实践技能测评为岗位基本操作,在笔试考生结束后封闭进行。满分为100分。
5.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护理岗位按照笔试+实践技能测评的汇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如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6. 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评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回族在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nxdwyy.cn)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采取官网发布公告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通讯不畅或考生无回复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1. 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4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多功能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号)。
2. 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命题内容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命题坚持“专业相关、适度适量、便于评分和严格保密”的原则,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3.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 护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40%。
2.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70%。
3. 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4. 各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 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先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员。成绩仍然相同,再按照笔试成绩+实践技能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1. 体检工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 体检地点及费用:体检地点在本院之外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费用。
(八)考察。
1. 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部门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学习、个人诚信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中如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过程中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查。
3. 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九)公示与录用。
由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网站和院内公示栏上(与公告相同范围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录用资格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向上级部门正式报送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 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 医院办理招录人员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医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面试的所有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生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考试、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聘用等相关通知。
九、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952-3817217(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投诉电话:0952-3817218(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石嘴山日报社对面宁夏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8室(人事科)、404室(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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