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地最新公示!明天正式启用!

时事   2024-10-17 22:20   山东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4年10月18日起,正式启用境内8处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利津县津二路与水库北路路口

2.利津县津九路与凤凰大道路口

3.利津县津九路与利二路路口

4.利津县津二路与利七路路口

5.利津县津三路与滨港路路口

6.利津县津二路与利一路路口

7.利津县津二路与水库南路路口

8.利津县津六路与利一路路口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25日


来源:利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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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王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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