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开门杀”!
7月4日2时30分许,漳州市长泰区,程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开车门过程中,碰撞田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造成田某受伤及两车局部受损。
小车驾驶人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二轮电动车驾驶人田某无责任。
从上述事例我们可以看出
不仔细观察车后方的情况
就贸然打开车门下车
很容易引发“开门杀”
开门杀
所谓“开门杀 ”,即车辆停稳后,驾驶人或乘车人开门下车时未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被撞摔倒,乃至受伤等情况。
“开门杀”伤人害己
大家在平时开车门时
一定要注意观察
交警提醒
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做到
驾驶人
驾驶人要养成文明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时要选择安全合法的停车位置,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和路牙保留20-30厘米的距离,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应当从右侧下车。
乘车人
后排乘客下车要注意车外情况,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要先看清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门下车。
下面有两种开车门的方式
值得大家学习
开车门的正确方式
“荷式开门”法
“两段式开门”法
总而言之
大家开车门前
一定要先观察车外情况
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
营运车辆驾驶人
应当对乘车人尽到提醒义务
同时,非机动车和行人
经过路边停放的车辆时
注意保持一定横向间距
防患于未然!
多一点细心,少一分危险
请大家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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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