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位于广西钦州市主城区,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广西与东盟联系的“桥头堡”、“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水陆交通枢纽”和“世纪工程”平陆运河出海口,向海优势突出,向海潜力巨大。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设滨海运河城市,进一步加大钦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钦州市钦南区委办公室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钦南区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钦州市钦南区2024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钦南区急需紧缺人才2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钦州市钦南区2024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5)。
招聘对象
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日程安排
招聘方式及程序
待遇享受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对符合《中共钦州市钦南区委办公室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钦南区办发〔2021〕1号)条件的,还可享受人才生活补贴、租房和购房补贴、医疗优诊、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补贴标准如下:
(一)生活补贴: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上述补贴分5年发放。
(二)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在市区范围内名下无固定住房且需租房居住的,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购买住房后即停止发放。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最长发放5年。
(三)购房补贴:新引进的人才在钦南区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每年3万元的购房补贴,为期3年。
其他事项
(一)现场招聘组织考试前半小时,招聘工作组将举行现场招聘宣讲,向应聘人员介绍钦南区区情、人才政策、招聘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等情况。
(二)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777-2899034
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7-2101958
附件
1.钦州市钦南区2024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
2.钦州市钦南区2024年“引才聚贤”招聘报名登记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
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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