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来了!山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5人!明日报名!

教育   2024-11-20 20:31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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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吕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1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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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


为全面保障监察勤务警力需求,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11个配套制度有关规定,经报请省公安厅、吕梁市政府批准同意,吕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监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4日至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吕梁市户籍或生源地为吕梁市(退役军人要求兵源地为吕梁或曾在吕梁服役);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须于公告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军人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中专),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或聘用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参与非法集会、非访记录的;
1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政治考察工作贯穿辅警招录全过程,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监察勤务岗位150人(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按照《吕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及公用经费标准》(吕公发〔2024〕26号)文件落实。
四、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
在公招网(www.gongzhao.net)、吕梁人事人才网、“平安吕梁”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公招网 (www.gongzhao.net)。
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至2024年11月25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3.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至2024年11月27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至2024年11月28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3〕2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吕梁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携带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3日9:00至18:00前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吕梁市公安局420办公室)现场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现场办理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加分及优先
对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给予未折算的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待政策。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人员,按照立功等级高低优先。
符合加分项目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2月3日9:00至18:00前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吕梁市公安局420办公室)现场办理加分确认手续。
7.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的岗位情况在公招网公布。
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公招网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1月29日9:00至11月30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00至11月30日19:00,改报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4年11月30日21: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及放弃改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公招网)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4.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指定时间登录公招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5倍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通过公招网向社会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等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和3)。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者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日张榜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公招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6.《吕梁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7.报考退役军人岗位或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和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依据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辅警招聘全过程。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公招网公布。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在面试60分(含)以上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末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优先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服役期间立功受奖人员,按照立功等级高低优先;如考生条件仍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公招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原则上在二甲及以上市级医院进行。因工作性质特殊,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特警职位)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可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仅限一次。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错误或不通畅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市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为3年(试用期计入首次聘期)。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委编办、市人社、市财政等部门,并报省公安厅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招聘辅警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者在此期间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岗位。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十一、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8-8310119
监督电话:12389
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吕梁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辅警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吕梁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工作领导组(代 章)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吕梁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x


















02

忻州定襄县司法协理员招聘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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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平安定襄和法治定襄建设,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第二批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的通知》(晋司发〔2024〕14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函〔2024〕1号)《定襄县司法局2024年司法协理员招聘实施方案》等的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科学配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定襄县司法行政系统现有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职辅助人员和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属于编外人员,不占机关事业编制)16名(其中:社会招聘13名、专职司法辅助人员专门岗位3名)。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附件1:定襄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
3.具有忻州市定襄县户籍(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户籍所在地为忻州市定襄县的)。
4.具有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优先招录情形: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具有法学专业学历的,或具有2年及以上政法、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综合成绩相同时可优先聘用;
7.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工作岗位在各司法所,其工作职责是:
1.协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2.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和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3.协助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指导调解工作;
5.协助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6.协助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8.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9.协助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10.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1.协助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12.协助开展司法所其他工作。
六、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定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x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综合成绩等)均在定襄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定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xia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8:00至2024年11月23日24:00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定襄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定襄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证,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4年11月24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11月2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4.考务费用减免: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按程序缴费,后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提供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于2024年11月24日18:00前到县司法局办公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考试费用减免。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在定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的考生随时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定襄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公告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
(4)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定襄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定襄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等。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①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②具有法学专业学历的;③拥有政法、公安相关工作经历的。如同时具备优先聘用情形或均无上述情形,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需加试面试一场,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定襄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定襄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四)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定襄县人民政府网体检公告。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由招聘领导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司法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情况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应聘者,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考察人员(最多递补2次)。岗位三(见附件1)因上述原因出现空缺岗位,将招聘名额划转到岗位二。
(六)公示及选岗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县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在定襄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司法所工作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司法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聘用期内,聘用部门与受聘人员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情形除外)。
聘用人员属于在职人员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签订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不占机关事业编制,属于编外人员,其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参照《忻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及公用经费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考察等各环节所涉及的考务纪律及保密制度,发现有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行为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考官必须遵照有关回避规定实行回避。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咨询和监督电话:0350-6028573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定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定襄县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定襄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
2:定襄县专职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审核表
3:定襄县2024年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4:定襄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定襄县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组
202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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