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力争2到3年盘活南湖、红寺湖等7处优质低效旅游资源

时事   2025-01-04 16:01   陕西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全市优质低效旅游资源盘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29号)相关要求,进一步盘活存量旅游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打造千亿级文旅产业集群,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优质低效  旅游资源进行了全面摸排,并逐一摸底调查、研判分析,提出了盘活措施。现就加快全市优质低效旅  游资源盘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场化方向,用好各类财政、金融、投资政策,对全市资源品质高、开发水平低、经营效益差的优质低效旅游资源进行盘活。重点对已摸排确 定的7处优质低效旅游资源先行开展盘活,分别是:

南郑区南湖景区、红寺湖景区、黎坪景区,城固县南沙湖景区,洋县蔡伦墓祠景区,勉县云雾山风景区,镇巴县渔渡风景区。力争利用2到3年时间,实现优质低效旅游资源盘活增值、发挥效益。

二、工作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公共服务,营造制度环境。

(二)依法依规,分类施策。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切实做到事实清楚、处置有据、程序合法、措施精准。

(三)因势利导,多方参与。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坚持利益共享、多方共赢,加强与市场主体合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

三、盘活路径

(一)履约不力类

1.合同不完善。对因政策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协商调整合同内容。同时,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避免后期再次发生履约风险。对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资源出让方履约不力。除政策原因、不可抗力等造成未履约情形外,原合同约定事项应履行但未履行到位的,资源出让方应针对制约因素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制定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履约。对已不具备履约条件或无能力履约的,应与合作方协商,该调整合作内容的要做相应调整,要妥善处理好相关遗留问题。

3.资源受让方履约不力。对有履约能力且愿意继续合作但有效投资和建设强度未达到约定目标的,应要求其按照原合同约定加快履约,同时对前期因履约不力造成的相关损失,应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对已无能力履约或无继续合作意愿的,要终止合作开发,收回资源资产。对假借合作名义圈占资源,或圈而不建、圈大建小、投资强度偏低、土地产出率和财税贡献率不高的项目,要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及时清退。

(二)经营不善类

1.缺乏核心旅游产品。要顺应现代旅游发展趋势,在挖掘景区资源特色、增加文化内涵、完善服务功能的同时,谋划建设一批填补旅游空白、市场潜力大、符合旅游未来发展方向的新产品和新项目,提升景区造血能力。在丰富业态过程中应注重科技手段应用,强化参与性、互动性、沉浸式等体验类新型业态打造,推出具有代表性的核心产品。

2.宣传营销效果差。要立足资源特色、产品特点、市场需求,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矩阵宣传,常态化组织开展特色文旅宣传营销活动,用好各类旅游咨询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面向客源地、目标客群开展精准宣传,不断加强区域合作,拓展客源市场,提升综合效益。

3.运营管理水平低。要解放思想,将先进运营理念始终贯穿景区规划、开发、建设全过程。引进专业团队,对景区管理制度、经营活动进行重构,改变景区管理粗放、服务质量低下、企业发展活力不足、资源资产闲置的局面,进一步盘活现有资源,提升运营效益和服务水平。

(三)手续不全类

1.规划不合理。对规划前瞻性不够,落地性不强,布局不科学,同质化严重,投资规模过大,脱离市场需求的,要充分衔接有关政策要求和各类上位规划,优化布局、及时修编,合理确定开发范围和强度,指导有序开发建设。

2.手续不齐全。能够补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 补办相关手续。对已经建成完工的,要限时办结竣 工验收、财务决算、确权登记等手续。对不能补办的,或确受政策法规、现实条件限制,一定期限内无法补办的,要转变发展方向、延期开发建设,避免违规和损失扩大。

3.违法违规。对违反“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整改的坚决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负责,市委办公室(金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经合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盘活工作。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全面履 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一抓到底,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盘活工作中,按权限可以自行决策的事项,应及时决策;重大事项要按程序报批。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工作推进小组、一套盘活方案、一名县级责任领导”的机制,全面复核分析,动态调度研判,细化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坚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推动盘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凝聚共识、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切实推动优质低效旅游资源盘活工作取得实效。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强化统筹协调,按时间节点加强督导、调度,推动盘活工作加快推进。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职能协助做好有关事宜,协调加强项目资金争取,督促加快相关设施建设,指导完善相关规划。市司法局要指导县(区)  依法依规开展盘活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合同解除、复议、应诉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指导县(区)对照国家和我省支持产业发展方向,积极谋划储备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在同等条件下,项目资金优先向盘活项目倾斜支持。市财政局要指导县(区)做好债务化解、资金筹措、资产盘活等工作。市委办公室(金融)要强化金融政策指导,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给予支持。市经合局要指导县(区)包装策划优质招商引资项目,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定期督查、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要对项目合法性、可行性、  资金来源等进行审查论证,对合作方资质业绩、信用等级、资金实力等考察研判,从源头把控合作质量,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同时,要对当前运营正常的项目加强指导、做好监测,确保持续健康规范运营。全市各级各部门也要从政策执行、项目审批、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强对旅游资源开发的全流程监督管理,防止产生新的低效项目。

(五)强化督导调度。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各有关县(区)政府要强化统筹,全力推进,每月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导检查,建立推进台账、定期调度研判。优质低效旅游资源盘活工作将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调度内容,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不快、推动不力、成效不佳,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


附件:汉中市优质低效旅游资源盘活工作推进台账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汉中市优质低效旅游资源盘活工作推进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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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汉中市人民网站
编辑:乐乐     审核: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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