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毕节市教育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校核:付汉武 审发:靳雪莲
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看完记得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毕节市教育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校核:付汉武 审发:靳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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