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日报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王紫轩
海南省“三支一扶”(到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人员待遇如何?5月24日,海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合法权益,海南省出台了五条保障政策。
这五条保障政策为:
(一)“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服务单位所在地区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标准,并根据当地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进行动态调整。
(二)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按每人3000元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年度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省财政按每人25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享受绩效工资。第一年按新参加工作人员执行见习期绩效工资;第二年管理人员按最低等级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所对应的专业技术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执行绩效工资,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四)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服务市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市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证书》,按规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此前的海南“三支一扶”人员过得怎样?发展前景如何?有关“三支一扶”的“深读”报道,欢迎您用手机下载安装海南日报客户端,并搜索《“留”意基层的年轻人》。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总监:史雅洁
内容审核:樊学玲
责任编辑:曾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