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
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正高级工程师)
序号 | 标准条件 | 符合条件的业绩成果名称 | 业绩成果批复/颁发机构 |
1 |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类技术创新奖励;或作为前5完成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以上(或同等次其他科技奖励)。 | ||
2 |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件,并取得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 ||
3 | 作为第一完成人,编写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规范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写2项以上,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 ||
4 | 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 ||
5 | 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 | ||
6 | 作为前5位完成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也可申报。 |
注:申报人认真对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0号)填写此表,需至少符合2项。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
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高级工程师)
序号 | 标准条件 | 符合条件的业绩成果名称 | 业绩成果批复/颁发机构 |
1 | 作为完成人,获得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类技术创新奖励。 | ||
2 | 作为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并取得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 ||
3 | 作为完成人,编写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规范,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 ||
4 | 作为完成人,在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 ||
5 | 作为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 | ||
6 | 作为前5位完成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市属及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县级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的,也可申报。 |
注:申报人认真对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0号)填写此表,需至少符合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