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照片
2024年11月21日,上浦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糜先生报案称,自己被人用虚假的机动车行驶证抵押车辆诈骗了3万元。据悉,2024年10月12日,糜先生通过朋友王某介绍,与嵊州的一名男子俞某签订了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对方以一辆奥迪车和机动车行驶证作为抵押,并提供了身份证照片,从糜先生处借款近3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
一个多月后,一名自称是奥迪车车主的袁先生找到糜先生,称该奥迪车归其所有,并向糜先生出示了车辆真实的机动车行驶证、支付宝线上行驶证证明以及与俞某的聊天记录。看到袁先生提供的这些证据,糜先生这才如梦初醒。焦急万分的糜先生在发现联系不上俞某后,赶紧到辖区派出所报了警。
经警方调查,2024年10月初,嫌疑人俞某因急需用钱,到嵊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租借了一辆奥迪车,后经由朋友“小胖”介绍认识了王某,在王某的牵线下,与受害人建立了联系。为实现将租借车辆抵押套现的目的,俞某通过网络不法途径代办了一本假的机动车行驶证。之后将车辆和假的机动车行驶证抵押给了受害人糜先生,骗取糜先生抵押车款近3万元。在车辆抵押期间,俞某不仅以各种理由搪塞汽车租赁公司方藏匿汽车及拒不支付租借费用,同时拖延受害人糜先生还款,直至逃匿。
俞某抵押给糜先生的机动车行驶证
经审讯,俞某对自己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受害人糜先生的被骗钱款已由俞某家属代为偿还。嫌疑人俞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汽车时一定要多加审核,以防车辆“莫名”消失。贷款人或公司在接受抵押机动车时,务必核清抵押物品所属问题,以免被骗。如遇租赁汽车抵押套现诈骗等问题,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避免遭受更大损失。
来源:上虞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孙海燕 通讯员 陈晓锋
编辑:王柳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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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陈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