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以及学院推免细则文件精神开展。
二、推免工作继续执行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于2024年9月26日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2024年的10月20日前结束。
三、“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未经推荐学院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4年9月5日-9月14日,学院拟定推荐办法,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推免名额、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
2.2024年9月14日前,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和经学院签字盖章的拟推免学生成绩单扫描成PDF文件(PDF成绩单命名方式为“身份证件号码_姓名”)上传至“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推免生管理”模块;
2024年的9月15日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公示学生是否获得推免资格,9月15日开始将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3.2024年9月23日前,各学院将公示后的拟推免学生名单和推免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 ①推免指标分配方案(含二次分配),如何分配到各专业;②推免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学院细则进行;③推免名单是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通过;④推免过程中的学生申诉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拟推免学生纸质版成绩单,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南105室,拟推免名单提交后不可变更;
4.2024年9月23日—9月24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5.2024年9月25日推荐阶段截止;
6. 2024年9月26日学校推荐工作结束。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同时,学院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之和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注重建立科学遴选评价体系,突出考查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严格杜绝学业成绩弄虚作假,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遴选推荐人选的所有成绩。招生单位要将学生本科阶段(含取得推免资格后的最后一学年)学业综合成绩、毕业论文答辩情况等作为录取学生的重要依据。
2.学校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先向“双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前沿学科等国家战略急需学科,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等对应学科倾斜。
3.各学院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切实保障推免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4.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5.“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的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项工作文件开展。
6.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学院有学生参加“国优计划”的,学校向该学院推免指标进行倾斜。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68756256。
(来源:本科生院)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珞珈门诊将于9月14日至2024年9月17日临时停诊,9月18日(周三)起正常开诊。
备注:前往人民医院的免费专线车与珞珈门诊开/停时间同步。
(来源:武汉大学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