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26日,越南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越南女首富张美兰以及其他47名涉案人员的上诉进行了审理。
对于张美兰的减刑请求,检方代表表示,张美兰至少需要上交280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798亿元)的罚款,才可能“有依据在法律上避免执行注射死刑”。
▲张美兰(中)在法庭上。
现年68岁的张美兰是房地产发展商万盛发集团的主席,她在“西贡商业银行案”中被指控诈骗金额达304万亿越南盾(约合900亿元人民币)。这是该国有史以来最大的金融欺诈案,涉案金额占越南全国GDP的近6%。
据报道,今年4月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美兰被控贪污、行贿及违反信用机构贷款规定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在宣判之后,张美兰进行了上诉。
张美兰“卖惨喊冤”
称自己也是受害人
越南法律不允许私人参股银行的比例超过5%。越南检方则指控,张美兰通过数百个空壳公司控制了西贡商业银行超过90%的股份,然后掏空该银行,将套取的贷款用于个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张美兰表示,其中一部分贷款是自己控股前的原银行管理层留下的坏账,自己从银行贷出的款项已经过“债务展期”,且有房地产项目作为抵押,并不存在贪污。
▲万盛发集团办公大楼。
对此,检方代表在11月26日的审理中坚决维持一审时的判断。
检方代表称,“债务展期”不过是掩饰贪污的幌子,张美兰个人贷出的资金占整个银行全部贷款的93%。同时,很多贷款被银行划为A5组,即“极不可能收回”的坏账范畴。
据此前越南检方的文件,从2019年2月起的3年时间里,张美兰令司机从银行提取了108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08亿元)现金,存放在她豪宅的地下室。
张美兰还在庭上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称想要“为越南的经济发展引进外国投资”,她在忙碌的商业生涯中“从来没有哄孩子睡过觉”。她表示:“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我已经对积累财产失去了热情,只想尽快把财富交给国家。”
张美兰提出,愿意设立一个慈善基金,专门扶持医疗事业的发展,帮助贫困人口,这是她“几十年来的心愿”。她的个人资产在还完赔偿款后,可以全部捐赠给慈善基金。
至少上交280万亿越南盾
才能避免死刑
越南官方称,他们在张美兰案件中传唤了2700人作证,涉案证据装了104个箱子,总重达6吨。
该案中血本无归的投资者们,在越南国家银行门外抗议,要求赔偿损失和严惩犯案人员。
对于张美兰的减刑请求,检方代表表示,认可她积极配合的悔罪态度,但减刑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张美兰必须上交至少280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798亿元)的财产,才有可能获得减刑,即避免执行注射死刑。
据悉,越南《刑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丙项规定,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返还因贪污罪被挪用财物二分之一以上的,不得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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