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设置农村公路限高设施的公告
政务
2024-11-07 10:49
黑龙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及《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为确保农村公路及桥梁的安全畅通,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经市政府批准,在穆棱市兴源镇Y619公路内恢复设置限高设施,高度定为3.4米,禁止大型运输车辆进入。并且限高设施需配备明显的警示标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市交通警察大队将加大执法力度,希望广大车主能够积极配合。3.若遇紧急情况,如抢险救灾等,需通过该路段,请拨打紧急联系电话:17845037050。
编辑丨孙红佳 任兴宇 韩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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