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设置农村公路限高设施的公告

政务   2024-11-07 10:49   黑龙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及《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为确保农村公路及桥梁的安全畅通,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经市政府批准,在穆棱市兴源镇Y619公路内恢复设置限高设施,高度定为3.4米,禁止大型运输车辆进入。并且限高设施需配备明显的警示标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市交通警察大队将加大执法力度,希望广大车主能够积极配合。

恢复设置公路限高设施路线及地点桩号公告如下:

1.Y619公路K25+850公里处

2.设置恢复日期:2024年11月13日

3.若遇紧急情况,如抢险救灾等,需通过该路段,请拨打紧急联系电话:17845037050。

特此公告。


穆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来源:穆棱市人民政府

编辑丨孙红佳 任兴宇 韩启翔

统筹丨胡江峰 陈广皓

编审丨隋欣 

监制丨王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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