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电动车精细化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走访执法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针对群众对电动车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解答,供广大群众参考。
问
问题1:什么样的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哪类车辆需要办理机动车登记?
答
答:电动车按照车辆属性分为机动车类和非机动车类。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范畴内的机动车,需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并申领和悬挂机动车号牌方可上路行驶,如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需要到公安交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黄色或蓝色摩托车号牌。车辆的具体属性和参数在车辆合格证明上均有体现和标注。
问
问题2:电动老年代步车(未纳入公告的电动三、四轮车等低速电动车)是否能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能否可上道路行驶?
答
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及《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不予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综上所述,如您的车辆未纳入公告产品名录中,则无法对您的车辆进行登记。对于2023年8月1日《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购买的车辆,在非限行区域内道路暂可通行使用,对于2023年8月1日后购买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问
问题3:办理机动车登记需要哪些手续,缺少相关手续是否 可以办理?
答
答: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规定,办理注册登记需要车主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等手续材料,携车前往住所地辖区公安交管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登记。在此强调,申请登记的机动车需属于《公告》范畴内的车辆才能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而非《公告》内(或公告过期的)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缺少相关手续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也将不予办理注册。
问
问题4: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分别需要年满多少岁才能驾驶?
答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以及《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应当年满十八周岁”。综上所述,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需要年满16周岁方能驾驶上路。电动摩托车为机动车,需要年满18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上路。
问
问题5: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考取哪类机动车驾驶证才可以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
答
问
问题6:申请摩托车驾驶证的条件是什么,去哪里可以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答
答: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规定,18周岁以上的可申请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可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需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群众,可就近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进行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进行驾驶人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问
问题7:我的车辆为电动自行车(绿色牌照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时是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
答
答:需要。按照《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19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是有效保障骑乘人员安全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减轻骑乘人员发生事故时的人体损伤程度。希望广大驾乘人员要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前要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产品。对于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问
问题8:能否对电动车相关机件进行升级改装?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