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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对比
近日,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资格规定》《考试办法》)。
问:请介绍一下《资格规定》《考试办法》出台的背景、总体考虑和过程。
答:
一是自然资源部统一建设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信息系统,方便注册城乡规划师更加便捷地注册、继续教育、执业,提升对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服务效率。
二是健全注册城乡规划师信誉档案建设,改革继续教育开展方式。特别是,文件明确将参与重大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国际合作交流、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纳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提升注册城乡规划师荣誉感,引导注册城乡规划师提供规划基层公益服务,激发规划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热情。
三是支持高校规划教师积极参与规划实践,允许其经所在高校同意,注册到所在高校有关的规划编研机构,解决高校规划教师缺乏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参与渠道的问题,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四是优化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考点设置要求,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可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点,方便考生参加考试。
问:新的《资格规定》《考试办法》有哪些方面的修订?
答:
一是将注册城乡规划师制度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有机融合,涉及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工作内容、执业范围等相关表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进行了充分衔接,明确了注册城乡规划师服务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管工作;
二是修改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实施部门、考试实施机构、注册管理机构等相关表述,并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保持一致;
三是针对生态文明新时代对注册城乡规划师专业知识结构的新要求新拓展,本次文件重新优化了免试情形的相关规定。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一是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缩短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工作年限要求,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二是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增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电子证书及电子证照相关内容;
三是推动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明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可对应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工程系列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在强化行业服务管理方面,
一是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统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管理,打通编制单位资质与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继续教育及执业事中事后监管全链条;
二是建立注册城乡规划师信誉档案,增加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的情形,提振规划师队伍士气;同时,将注册过程中“挂靠证书”、执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
三是建立规划成果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制度,增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负责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应符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等要求,更好发挥注册城乡规划师的作用。
问:《资格规定》《考试办法》出台后,下一步工作计划是什么?
答:
新规发布后,将抓紧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自然资源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好《资格规定》《考试办法》实施工作,抓紧开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建立健全注册城乡规划师信誉档案,推动建立规划成果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制度。
二是自然资源部将指导全国性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协会开展《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办法》《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办法》修订工作,待相关办法发布后,正式更换新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电子注册证照,正式启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信息系统开展注册、继续教育服务。
三是强化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统一管理,对编制单位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过程中“挂靠证书”、执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严监管严查处。
↓具体相关修改↓
1.“城乡规划”修改为“国土空间规划”;
2.“住房城乡建设部”修改为“自然资源部”;
3.注册、继续教育、档案管理等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修改为“全国性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协会”;
4.肯定注册规划师为推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促进规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明确注册规划师英文名称Certified Urban-Rural Planner;
5.建立规划成果的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制度,增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负责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应符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等要求,更好发挥注册城乡规划师的作用;
6.免考政策调整。删除了一级注册建筑师免考规定。今后一级注册建筑师考注册城乡规划师不再享受免考两门(原理和相关)的政策;
7.明确高校教师可以注册到所在高校有关的规划编研机构;
8.明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可对应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工程系列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9.考试日期由第四季度调整为第三季度;
10.新增可以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点。
课程简介
寒假班+考前模拟+理论 /
24园设班
24建筑班
24理论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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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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