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

政务   2024-11-01 09:36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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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重要提醒!

11月1日起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

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11月1日后销售的

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

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公告明确

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要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成都如何落实新规定?



“我市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安全隐患,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见效。”昨日(10月31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市成立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建立“会议会商制度、通报报告制度、督办督查制度”等八项专班工作机制,不断优化运转流程,提升监管质效。

一方面,化解存量风险,通过“下架查封、产品召回、返厂退换、以旧换新”等政策,对销售环节不达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清退。另一方面,严控增量风险,督促指导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紧贴新国标要求,加快生产工艺改进,目前,全市已有2家生产企业具备新国标车辆生产能力,共计12个车型产品获得满足新版标准的3C证书,符合11月1日后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车辆已向市场供应。

“新国标实施后,我们将协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成都分中心等技术机构,积极指导成都市未获得电动自行车及配套产品3C强制性认证的生产企业转型提质升级,尽快实现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新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负责人表示,将同步加快推进不达标产品销号清零,为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那么

作为普通消费者

如何区分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又该如何选购

符合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01

常见的电动自行车

拼装、改装情形有哪些?

■篡改车速限值,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大车速限值为25km/h,改装后最大车速可达到60km/h;


■限速装置拆除,脚踏骑行设备移除;


■预留扩展蓄电池接口,外设蓄电池托架,加装或更换不符合原车规定的蓄电池;


■加装伞架、车篷等外部设施,影响电动车的操控性和稳定性;


■擅自喷涂或安装与特种车辆相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等,引起混淆和误解;


■非法改装配件,如加长坐垫、加装扶手等。


02

查看合格证

消费者可查看随车合格证,应标有“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字样,对于安装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还应标有“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字样。


03

查看充电器

及其充电器输出插头对应的插座形式



04

查看电动车相关信息

对于装有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可打开鞍座,特别关注锂离子电池组的醒目位置应标有生产商、产品名称和型号、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充电限值电压、放电终止电压、生产日期、正负极标志、安全警示说明、最大充电/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浙品码(仅浙江范围内)等信息,且在充电口和电池接口处等位置应清晰地标注如图的标志。对于装有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打开鞍座,蓄电池上应标有制造厂名(可在包装箱上标志)、产品型号或规格、制造日期、商标、极性符号等信息,且电池仓醒目位置应标有最大充电/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等信息以及图中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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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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