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重要提醒!
11月1日起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
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11月1日后销售的
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
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公告明确
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要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成都如何落实新规定?
那么
作为普通消费者
如何区分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又该如何选购
符合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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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电动自行车
拼装、改装情形有哪些?
■篡改车速限值,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大车速限值为25km/h,改装后最大车速可达到60km/h;
■限速装置拆除,脚踏骑行设备移除;
■预留扩展蓄电池接口,外设蓄电池托架,加装或更换不符合原车规定的蓄电池;
■加装伞架、车篷等外部设施,影响电动车的操控性和稳定性;
■擅自喷涂或安装与特种车辆相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等,引起混淆和误解;
■非法改装配件,如加长坐垫、加装扶手等。
查看合格证
消费者可查看随车合格证,应标有“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字样,对于安装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还应标有“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字样。
查看充电器
及其充电器输出插头对应的插座形式
查看电动车相关信息
对于装有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可打开鞍座,特别关注锂离子电池组的醒目位置应标有生产商、产品名称和型号、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充电限值电压、放电终止电压、生产日期、正负极标志、安全警示说明、最大充电/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浙品码(仅浙江范围内)等信息,且在充电口和电池接口处等位置应清晰地标注如图的标志。对于装有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打开鞍座,蓄电池上应标有制造厂名(可在包装箱上标志)、产品型号或规格、制造日期、商标、极性符号等信息,且电池仓醒目位置应标有最大充电/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等信息以及图中标志。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