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商务局 张家界市财政局
关于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参与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一、申报时间
二、活动参与商家企业的条件
1.在张家界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由县级及以上获得生产厂商区域代理权的法人企业统一报名),在2024年9月6日前已经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
2.销售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4.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单独区域。
5.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经销商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
6.履行报废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将代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交由本地合法合规的报废拆解企业处置。
7.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有关部门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8.合规使用本次活动提供的相关系统平台,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9.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10.填写《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附件1)。
11.参与商家要与属地商务部门签订承诺书,规范经营,保留交易数据,主动接受审计、监管。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市、区县商务部门各留存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参与活动商家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照片(含招牌和地址门牌、应与企业对外经营名称相符)、活动商家提供品牌授权书、签约的回收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资格证明材料。
3.企业参与活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根据企业自愿报名原则,申报企业请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部门审核
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活动参与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于10月20日将公示结果和审核材料报送市商务局。
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商务局 0744-8288230
永定区商务局 0744-8596498
武陵源区商务局 0744-5618293
慈利县商务局 13807441418
附件:1.区/县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申请表
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诚信与安全承诺书
3.湖南省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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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界商务
编辑:王子琦(见习)
一审:王 杨
二审:王 晶
三审:陈 茜
监制:陈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