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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广西气象部门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广西气象部门补充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直接面试岗位(即博士岗位和气象类岗位)9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安家费。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生,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给予发放一次性安家费6万元。(二)人才生活补贴。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14.4万元,在工作6年内发放;新招聘到市(除南宁市)气象部门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7.2万元,在工作6年内发放。(三)西部奖学金。按照《吸引毕业生到气象部门西部艰苦边远台站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新招聘到西部艰苦边远台站的应届毕业生,给予2万元奖励。(四)住房。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生,在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前提供5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周转房租住;新招聘到驻南宁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如在南宁未有住房的,提供5年单位周转房租住。(五)路费。广西区气象局给予南宁外参加面试的毕业生报销到南宁的单程路费,如果双方达成就业协议,毕业生按协议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报到时给予报销到南宁面试的返程路费及从学校或从家到单位报到的单程路费。报销路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二等座或汽车,如乘坐飞机,请带上行程单,届时按火车硬卧或动车二等座票价报销路费。需报销路费的人员请在面试当天报到时或体检当天,将车票或行程单带来办理报销,过期不再办理报销。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附件2)认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7.应聘人员应为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广西气象局网站(http://gx.cma.gov.cn/)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报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安排另行在广西气象局网站公布。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18:00止。5.获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处于择业期的2023、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还须主动报告。(一)广西气象局于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18:00期间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专业、学历、学位、届别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三)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无人报考或无人递补的岗位,从同意调剂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考察对象签订《初步就业协议》,提交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为下一步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做好准备。(一)体检。已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考察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地点安排在广西南宁,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二)考察。考察由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统一委托应聘人员就读院系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材料加盖应聘人员所在院系公章。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三)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广西气象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四)签署就业协议。拟聘人员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要在15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协议后,无正当理由违约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按规定和约定收取违约金。(五)资格复审及报到。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学位证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到各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及报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六)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报到后,各用人单位将报到人员名单报人事处,为毕业生办理入编登记手续,并报人事司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七)服务期。服务期按就长原则。享受安家费或西部奖学金的,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服务期6年;其余毕业生服务期5年。(一)应聘人员经信息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联系电话:0771-5576733,557676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附件:1. 广西气象部门补充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直接面试岗位需求信息明细表(国家气象系统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