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文摘   2024-11-08 21:13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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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市环委办决定,自11月8日18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1月9日至14日,全省扩散条件逐步转差。为落实上级区域联防联控指令,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启动了此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按照部署,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绩效评级A级企业、绩效引领性企业、保障民生和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应自主减排,须确保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
施工工地须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渣土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涉及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以及纳入省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保障的运输车辆除外),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实际执行)。
市区和县城建成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等重点使用场所内,禁止使用不满足Ⅲ类限值要求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污染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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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顶山微报
编辑:王潇潇 王颖聪
审核:李诗雅
值班总编:张恒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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