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国家能源局转发了南方能源监管局监管约谈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单位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通知,对某100MW农光互补项目工地造成伤亡事故的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
根据事故发生地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报情况来看,2024年10月2日,云岩镇斯茅坪村委会鱼塘岭组光伏片区工地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韶关市安委办要求,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严肃追究事故迟报责任。
针对该事故南方能源监管局约谈第一责任人,要求汇报人身伤亡事故及处置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教训及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挖事故根源,以案为鉴,严格落实“四不放过”,严肃内部追责问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外包单位管理,强化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严抓“三违”行为,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光伏装机下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国各类型光伏施工分包或维护工程多点开花,但由于从业人员及管理水平的差异,各类光伏事故层出不穷。
此前,光伏們在《广西玉林多名光伏安装人员遭电击,已造成伤亡,施工安全需警惕!》一文中报道了去年以来的多起光伏施工事故,但今年来看,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逐步上升。
今年10月,神农架林区某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安装时因屋檐天沟坍塌,发生一起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根据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对“10·8”一般坍塌事故责任认定来看,项目公司大区经理对事故负有责任,处以19200元行政处罚。
5月,重庆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2万元。
根据事故调查认定书显示,5月2日涉事人员首次到达项目现场,17时该人员资自行将安全带与安全绳之间的连接钢扣解开,在行至房顶通风器南侧边缘处时,突然从旁边的采光瓦处坠落至下方车间地面。
事故认定,项目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班组长均负有相关责任,处以罚金4.8~2.9万元不等,项目公司罚款则达50万元。
此外,5月,重庆涪陵高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生高处坠亡事故,9月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5月,广西融安屋顶光伏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3月,杭州某修厂房屋顶安装光伏板支架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
需要指出的是,光伏施工项目往往经历层层转包,部分施工及管理人员存在未能接受正规施工安全培训、甚至是缺失特种作业证的情况,不仅容易出现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也难逃刑事处罚。
近日,海南文昌法院审结一起违反安全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2022年5月,某工人首次到分布式光伏项目现场找零工,便发生坠亡事故。经过事故调查后,法院认定:施工队项目负责人在明知其公司不具备高空作业特种资质的情况下,仍然承揽该高空作业项目,且在与其他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也明知工人及涉事员工不具备高空作业资格证。在作业过程中虽然口头提醒工人注意安全防护,但是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其上述行为是最终造成工人从高空坠落,进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根本原因。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光伏电站作为需要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的特殊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范,一切以安全为先。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站(含建筑附加,如屋顶分布式项目等)等提出安全规范要求。
有企业根据多年光伏安装经验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总结,供参考:
1、对施工前准备的安全要求:注意施工环境,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电气线路及其它障碍物;必要时派专人把守、看管。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交接班继续进行,前班工作人员要向后班工作人员交待清楚有关事项,防止盲目作业发生事故。
2、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在施工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及一切物资。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对施工设备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施工用的物品、材料,听从负责人安排按指定地点堆放,工作场地及通道必须保持整洁畅通,物件堆放必须整齐、稳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交付用户前,每天施工结束离开工作现场时,检查用电用气设备,必须停机、停电、断气,确认无误后离开。
4、对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安装轨道及吊线等高处作业时,严禁在其正下方站人或行走。禁止进入正在运行的悬空设备、起重机或吊索等起重设备旋转半径的下方,严禁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捆扎吊物人员、挂钩人员要注意吊钩、钢丝绳是否定好,吊物要捆扎牢靠,吊钩要找准重心,吊物要垂直,不准斜吊或斜拉,物体吊起时,禁止人员站在吊物下方。
5、对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高处使用撬棍作业时,其临边危险处禁止操作,防止撬棍滑脱,人体重心失控,造成人员坠落;同时在使用时不可随意加长或松手,防止滑倒,掉落伤人,多人同时作业须有统一指挥。
6、施工现场操作安全要求:爬梯使用时需佩带齐安全防护用具,在使用爬梯只允许单人攀登,严禁多人同时攀登,爬梯时必须双手攀登禁止单手攀登或手拿东西攀登。严禁在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双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允许作业。使用电动葫芦作业时,必须按其额定起重范围使用,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使用时,起重量应减半。操作时拉动环链不得过快,拉力要均衡,拉链方向始终应与链轮的切线方向一致。另固定操机人员。
7、电气作业安全要求:必须要有专业电工来施工供电线路,供电电源连接并通电测试,严禁私自连接通电。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使用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除有良好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外,必须戴绝缘手套或装设触电保安器(漏电保护器)。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严禁无插头用线头直连接电等违章操作。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8、现场防火安全要求:注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施工条例及用户要求。电焊作业时,务必做好防护措施,在可能会迸溅处覆盖防护,避免对设备造成表面伤害。对用户地面做相应防护措施,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严禁在施工现场及用户工厂各区域的非吸烟区吸烟。
会议通知:2021年,云南省以“3+8行动方案”重启风电、光伏的建设发展,近四年云南省陆续下发了将近100GW的新能源指标,以缓解“丰紧枯缺,总体偏紧”的能源形势。临近“十四五”收官之年,作为中国的重要的资源和能源基地之一,云南绿色能源枢纽建设初具规模,全省装机1.4亿kW,绿电占比达90%。
为了更好的探讨云南省新能源的发展节奏、多能互补模式、对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等话题,云南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将于2025年1月10日于云南昆明召开,共商清洁能源发展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