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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8日起,受大范围静稳天气和间歇性冷空气南下传输影响,我省淮河以北及江淮之间预计将出现较长时间中度—重度污染,达到《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省级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省政府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于12月8日12时启动省级Ⅱ级响应。预警范围为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和六安和滁州共9个地级市。
请有关市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
注: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大气污染,分为重度污染(AQI指数为201-300)和严重污染(AQI指数大于300)两级。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