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补充公告,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申请时间和方式有调整,原计划线下人工申报方式,统一调整为线上申报(通过云闪付App申报)。申请人在手机下载云闪付App,自10月21日8时起,可通过云闪付App填报提交申请材料。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官网截图。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大家最关注的
补贴标准方面
此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的公告已明确:
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委托装饰装修公司装修的,按照消费者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单套住宅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对个人消费者自行装修的,按照消费者所购买的单套住宅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点击跳转原文了解更多)
补充公告明确,在7月25日(含)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用于广西区内合法建成的住宅房屋装修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申领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7月25日之前已开始装修或者已签订装修合同,但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真实发生在2024年7月25日(含)之后的,可以享受补贴。在此之前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不得享受补贴。
活动主办方通过审核物品和材料购置支付凭证、供货单、发票、过程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以及实地核验,认定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时间。
此外,本次活动补贴的“住宅装修改造”应达到一定规模,所购置并符合申报补贴条件的物品和材料的总价款(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物品和材料按最高限价核算)应不低于5000元(含),总价款低于5000元的不在本次活动补贴范围之内。装修合同明确的可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总价与装修款发票对应商品总价不一致的,以数额小的金额为基数计算补贴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补贴资金额度用完为止,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由活动主办方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若补贴活动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金额,以申报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此前活动规则与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为准。
补充公告还围绕
申请补贴的住宅属性、装修要求、
申领材料等事项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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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可以享受补贴政策的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
同一人可以就多套住宅申请补贴,但单套住宅家装物品和材料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不可以。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住宅房屋装修还应与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
不用,考虑到装修周期一般较长,为最大程度便民惠民,拟申请的物品和材料全部购置完成(已全部开具发票)且已开始实施装修(安装)的,即可申请补贴。
可合并享受补贴,按照自行装修程序提交申报材料。
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备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来源:广西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