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破案!干得漂亮!

政务   2024-10-16 19:31   河南  


近日

清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仅用24小时

快速侦破一起入户盗窃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案例回顾


2024年10月10日19时许,清丰县城关镇居民高先生报警称:其家中一部华为平板电脑、两部手机和部分现金被盗。
接到报警后,清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经勘查案发地及周边环境发现,嫌疑人系攀爬进入家中实施盗窃。通过大量摸排走访,锁定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11日10时许,在柳格镇将张某抓获,并追回一部华为平板电脑。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盗窃得来的钱财乃不义之财,不可取!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外出前要锁好房门,关好窗户,并将防盗门反锁,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如果发现被盗,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胡真
初审:李明伟
复审:王敬涛
终审:李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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