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3年度永州市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特别关爱行动来了!

政务   2024-06-20 15:45   湖南  

好消息!!

2023年度永州市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特别关爱行动来了

大家快来了解吧!




一、补助对象

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特别关爱行动补助对象需满足下列两项条件:

1.参加了2023年度永州市职工医疗互助项目;

2.职工医疗互助补助范围内,且在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的住院费用经过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工会帮扶和社会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3万元至5万元(5万元以上的已纳入省总工会大病关爱行动)。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关爱范围:

1.省总工会第四期大病关爱行动已帮扶对象,不再重复补助;

2.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不予报销医疗费用的情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帮扶、补助等情形的;

3.因参与或从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而产生医疗费用的;因酗酒、自杀、自残行为而产生医疗费用的;

4.不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拒绝核实情况,隐瞒或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的。

二、申请时限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申请日期为2024620日起至2024731日止,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三、补助标准

个人自付金额(元)

(扣减医疗互助补助等金额)

补助标准(元)

30000-40000

3000

40000-50000

4000

四、申报程序

1.职工申请。符合补助条件的职工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特别关爱行动补助申请审批表》及提供相关资料。

2.审查申报。基层工会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调查和资料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照工会隶属关系报送上级总工会复核。县市区总工会对所辖基层工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负责,经集体研究后将拟补助对象报永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3.审批公示。市总工会对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审查后的申报对象进行审核,报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通过并在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各县市区总工会同步公示申报对象,公示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市总工会将关爱资金拨付至市直关爱对象账户和县市区总工会账户;县市区关爱对象资金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发放,资金发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得发放现金。

五、申报资料

1.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特别关爱行动实名制汇总表;

2.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特别关爱行动补助申请审批表;

3.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申请人身故的,由指定受益人向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申请报告;

4.申请人银行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指定受益人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死亡证明、受益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5.本方案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县市区总工会将职工特别关爱行动资金申请报告、《2023年度永州市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特别关爱行动实名制汇总表》及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市直各基层工会将所需的申报资料于2024731日前报送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县(市)区、经开区总工会联系方式


冷水滩区总工会    8335317

零陵区总工会     6237596

双牌县总工会     7722308

道县总工会     5222549

江永县总工会     5723476

江华县总工会     2323639

宁远县总工会     7323499

新田县总工会     4726096

蓝山县总工会     2213477

祁阳市总工会     3222415

东安县总工会     4233327

永州经开区总工会   8328183

永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8369226



附件1  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特别关爱行动实名制汇总表.xlsx

附件2  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特别关爱行动补助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  职工指定受益人证明.docx





END






来源:市总工会

编辑:永工君

一审:唐明华 二审:李林杰 三审:廖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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