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革命文物史料
征集公告
为继承革命传统,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讲好英烈故事,我市将于近期对梅河口市博物馆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展览馆藏品,增加现代化、信息化元素,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主题突出的全新展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英雄烈士有关史料和实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党的创立至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期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梅河口市籍革命烈士和与梅河口市党史革命历史相关的图片、文字、实物资料等。
二、征集内容
具有一定史料价值的烈士使用的物品及有关文献资料,包括原件与复制品。
(一)革命烈士生前日常生活或参加革命时期的照片。
(二)各个革命时期的枪支、武器、衣物等。
(三)烈士的原始物件,如生活用具、入党申请书、退伍证、各类荣誉证书、烈士纪念品、奖章等。
(四)革命烈士的日记、书信、稿件等原始文字资料。
(五)革命烈士有关的文献,如政府档案、政令,革命斗争中所留存的会议纪要、文件、宣传册,有关烈士内容的书籍、书法、绘画、纪念品,主要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报刊宣传资料、影像资料等。
(六)与梅河口市革命历史相关的图片、文字、报刊、图书、文件、手稿、墨迹、证书、奖牌、题字、日记、信件、印章、账册、档案、历史照片、影像;与梅河口市革命历史相关的历史人物使用过的物品等。
三、征集方式
革命历史史料、遗物征集是一项社会公益性活动,以无偿捐赠为主,同时尊重持有人的意愿,对特别有极高历史价值的党史、革命史资料和文物等重要史料,经专家鉴定后,给予一定奖励。
(一)无偿捐赠。凡属个人收藏的物件、史料,经协商自愿无偿捐赠的,均办理捐赠手续,颁发荣誉证书,并在藏品展示适当位置永久标注捐赠人信息。
(二)提供线索。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向社会征集新发现的革命文物线索信息,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征集说明
(一)报送文物、资料信息时,提供者出具该物品的详细信息,内容包括:名称、来源、年代(生产年代或使用年份),以及涉及的人物、事件等其他信息说明;提供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文物、资料拥有人应保证所提供文物、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如有纠纷,由提供者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梅河口市博物馆
联系人:宫老师
联系电话:
0435-4624117(15041309193)
联系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梅河口市博物馆
2024年10月21日
来 源:梅河口市博物馆
初 审:姜 楠 蔡 莹
复 审:魏 刚
终 审:邢昌玉 王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