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子被家暴时尿失禁,丈夫踩到尿滑倒,女子趁机勒死,法院判决令人揪心…

教育   2024-08-18 11:16   广东  
又见面啦,我是超妈。

都说,家是最温暖的港湾。可对云南的小梅来说,家却是一辈子的噩梦。

隐忍多年的她,狠狠勒住李强的脖子,直至断气。

然而,法院却这么判……

35岁的小梅,家住云南省澜沧县,结婚将近10年,有3个孩子。

父母安康,儿女绕膝,爱人在旁,是多少人羡慕的幸福生活。

可对小梅来说,没有一天不提心吊胆。

李强嗜酒如命,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对她大打出手。

她一直生活在恐惧和无助之中,不敢反抗,反抗只会招来更严重的毒打。

起初,公婆还会帮着劝两句。但次数多了,也就习以为常。

反正也离不了,不闹出人命就行。

最多在夫妻俩发生争执时,带孩子出去,暂时躲避家中的战火。

等他们吵完、打完,再带孩子回家。生活照常,一切照常。

也许是受传统观念影响,也许是为了两个孩子。

种种原因,让她在一次次挨打后,独自咽下委屈和眼泪。

但心里的愤怒却一点点在积累,终于,愤怒达到了极点。

悲剧,发生了。

2021年4月3日晚上,李强喝得醉醺醺地回到家中。

公婆一看就知道,注定又是个不平静的夜晚,条件反射般把孩子们拉出家门。

他们准备跟平时一样,在外面待几个小时,等儿子闹够了就回去。

小梅手脚发凉,她知道,迎接她的又是一场狂风暴雨。结果,李强没有理会她,而是径直走到床边躺下。

小梅松了一口气,想着终于能安然度过这一天了。

没想到,下一秒,李强跟疯了一样,突然起身,一把揪住小梅的头发,粗鲁地把她拖到床边。

事情发生得太快,她来没来得及反应,拳头就像雨点一样落在她身上。

李强一边打,一边怒吼:

“叫你敢不理老子!叫你敢给老子脸色看!你算什么东西!”

从李强的辱骂中,小梅也了解到了这次挨打的原因:

李强认为她乱借钱。她试图反抗,试图逃跑。

但男女力量悬殊,根本逃无可逃,避无可避。反而进一步激怒李强,他打得更用力、更凶狠。

这一刻,他的眼里哪有妻子,哪有夫妻多年相伴的感情,哪有为他生育3个孩子的辛苦付出。

他的眼里,只有仇人,只有不听他话就该打的“宠物”。

小梅越挣扎,他就打得越兴奋。

打了十几分钟,小梅被打到尿失禁,尿液打湿了裤子,流到地上。

见状,李强不仅没有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地继续对她施暴。

又过了几分钟,也许是打类了,李强终于停手。

小梅趁此机会,向门外逃去。李强见她逃跑,立马去抓她。

不料,踩到地上未干的尿液,身体瞬间失去平衡,摔倒在地。

小梅听到声响,下意识回头看。李强一下子摔太狠,没法立刻起身。

这个时候,是逃跑的最佳时机。但小梅想到过去的种种,心中生出一个可怕的念头……

她坐在了李强身上,双手狠狠地掐住他的脖子,发泄着这些年来所受的委屈。

每想到一件,手上的力气就重一分。

无论李强如何挣扎,都不放手。直到他没了动静,自己也没有力气了,才松手。

但又害怕李强装死,又或者只是晕过去了,醒来后,定然不会放过她。

他不死,死的就是她。

于是,她拿来围巾,紧紧地缠在李强的脖子上,死死勒住。

确保李强断气后,她拿出手机,报了警。

警察赶到现场,将李强送到医院抢救。但人早就“凉”了,一切都无济于事。

经法医鉴定,小梅全身都是伤,但不严重,评定为轻微伤。

李强则因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被小梅亲手杀死。

她的精神状态和恐惧程度,不言而喻。

4月5日,小梅被刑事拘留。

4月20日,小梅被正式逮捕。

经调查,小梅长期遭受家庭暴力。

公诉机关认为,小梅不堪家暴而杀害施暴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处罚。

法院却认为,小梅在李强没有行为能力的时候去勒死他,已经构成杀人罪,应该依法惩处。

但小梅是在特定时刻采取的反抗行为,且第一时间自首,如实交代犯罪经过。

加上公婆写了谅解书,可以从宽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

小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对于这样的结果,网友纷纷竖起大拇指:“干得漂亮!”

李强的确是死有余辜,但其父母也有一定的责任。

他们明知儿子家暴,却一次次放任,导致产生无法挽回的悲剧。

家暴一旦发生,就不会床头吵架床尾和。

很多人可能会说,小梅才是那个问题最大的。

遇到这样的男人,是她的不幸,但她可以选择逃跑,可以选择离婚。

谁都知道应该远离伤害自己的人,但这对被家暴者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美国反家暴联盟的数据表明:85%的受虐者都无法彻底离开一段受虐关系。

因为家暴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了言语侮辱、恐吓、性暴力等精神伤害。

而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加上自身经济能力不足,担心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伤害等等。

于是,逃也逃不了,离也离不了。

所以,除了受害者自己努力反抗,也需要大家一起关注和发声。

每个人都应该对家庭暴力零容忍,让“家暴不是家务事”成为全民共识。

我们可能无法立即重见光明,但请不要选择沉默。

婚姻,应该是夫妻携手的同舟共济。

家庭,绝不该成为暴力的遮羞布。

点亮“在看”,遇到家暴,勇敢说“不”!

参考资料:

1.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号:(2021)云0828刑初5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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