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安全部了解到,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有针对性地策反发展我重要涉密单位人员,实施窃密活动,非法搜集窃取我国家秘密。张某曾是某国家机关的核心涉密人员,工作中接触掌握大量国家秘密。
离职后,张某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的重要目标,几经周旋下,性格软弱、难以抵挡金钱诱惑的张某沦为了被对方控制利用的“提线木偶”。
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张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了大量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最终,张某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大人民群众应主动学习国家安全知识,有效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如遇突如其来的无端搭讪,要第一时间提高警惕,尤其是涉及敏感话题时,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和工作情况,如遇境外人员主动索要联系方式或私下单独邀约,则更要留神注意,避免深入交流。广大人民群众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在网上随意透露自己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重点领域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拒绝任何人员提出的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及可疑线索,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一旦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应当立即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也可以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或者通过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