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南都记者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3日晚间,该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水大队的三名执法人员发现疑似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遂向其靠近。货车司机突然开门跳车,横穿马路并翻越护栏坠落身亡。据悉,货车限载31吨,车货总重109.28吨,属于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违法车辆。
现场视频截图。
南都记者查询获悉,12月5日晚,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就此事发布通报称:2024年12月3日23时30分左右,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水大队执法人员张某、李某1、李某2驾驶豫AF56301执法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现疑似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豫A1826N)停在北三环高架桥中间车道,遂向货运车辆靠近。
该货车司机随即启动车辆,沿北三环高架桥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北三环文化路下桥匝道口前方20米处时停在道路北侧,司机突然开门跳车,快速横穿高架桥多条车道自北向南奔跑。
因桥上有正常行驶的社会车辆,执法人员张某紧随其后欲制止其危险行为,该司机在翻越高架桥北半幅南侧护栏过程中不慎坠落。
司机坠桥后,执法人员张某、李某1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迅速赶到桥下,经医务人员确认,该司机当场死亡。
经查,货运车辆豫A1826N(黄牌车)为重型自卸货车,营运状态为停运。该车限载31吨,12月4日经流动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109.28吨,超限率252.51%,属于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违法车辆。
对于该货车司机不幸身亡,该局称深表同情。目前,执法支队正在与家属积极沟通,安抚家属情绪,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交通执法人员正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来源: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这都是一场悲剧,货车司机为何会从桥上跳下,难道他不清楚后果吗?或许他的背后,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苦衷或无奈......
根据通报显示,货车司机已经停下车辆,只是本人快速离开现场,执法人员明知当时情况危险,为何还要紧随其后,制造一种紧张气氛呢?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先暂扣车辆,随后再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罚,或许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