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将于2025年1月27日起在丰泽区2个路口、路段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
通吉路丰泽城建A10号对面▲
根据以上电子监控设备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丰泽交警大队
编辑:张婧滢
一审:王志超
二审:庄伟莉
三审:周美珠
喜欢这篇文章就点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