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人欠钱不还被查

民生   2024-11-14 15:40   四川  

11月7日,宜宾市高县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称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高县沙河镇家中。执行干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促进一起案件执行完毕。2019年10月,罗某某犯故意伤害罪,被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罗某某赔偿罗某57667.51元。履行期限届满后,罗某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

案件虽“终本”,但执行并未结束。将被执行人罗某某拘传至法院后,被执行人抗拒履行。申请人罗某与被执行人罗某某系叔侄关系,因土地纠纷起争执,导致了故意伤害行为。经执行法官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逐渐打开心结,愿意互相作出让步。申请执行人罗某愿意将赔偿费57667.51元让步至45000元,被执行人罗某某愿意将菜园地让出六米供申请人罗某修场坝。罗某某当场履行案款45000元给罗某,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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