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宝泉镇公开征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文摘   2024-05-25 16:53   黑龙江  


公告



按照《中共克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克法执组〔2023〕1号)和《中共克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克东县宝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克宝政发〔2023〕13号),克东县宝泉镇人民政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决定在全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现将问题线索征集范围和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督促整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二、受理范围

1、执法不严格。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该检查的不检查,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罚的不处罚,该移送的不移送,该解决的不解决,该受理的不受理;执法不严格的其他情形。

2、执法不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缺失,执法标准不明确,执法权责不统一;没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人员办案质量不高,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执法不规范的其他情形。

3、执法不公正。违反规定随意检查、重复检查、检查走过场;“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裁量基准适用不当;执法不公正的其他情形。

4、执法不文明。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为民意识淡薄,执法态度冷漠,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不文明的其他情形。

5、违法违纪问题。比如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所得的款项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吃拿卡要、索取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等。

6.其他涉及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三、对下列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受理:

1、投诉举报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

2、投诉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

3、投诉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

4、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的;

5、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结果不服的;

6、对行政机关就民事纠纷所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

7、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

8、投诉举报的事项已经办理完毕并答复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再次向同一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的;

9、投诉举报事项已由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受理尚未办理完毕的或者上级机关已经办理完毕并答复投诉举报人的;

10、其他依法不应受理的情形。

四、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克东县宝泉镇举报。

来信地址: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宝泉镇振兴街,宝泉镇人民政府,邮编:164831

举报电话:0452-4643101          

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倡导实名举报,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保密。


克东县宝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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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   野

统筹:李超男

审核:孙   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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