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有趣的灵魂在等你
关于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有趣的灵魂在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