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合同制聘用人员(科研助理)的招聘公告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修订)》(武纺大人[2024]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科研团队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科研助理)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招聘系统(https://rszp.wtu.edu.cn/)中注册并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填报一个应聘岗位。1.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团队经电话通知通过初评者进行面试(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择优聘用。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人员。团队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电话另行通知。身心健康检查出现不合格的情形,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在各二级单位网页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的,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补录公示。拟招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报批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1.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内其工资与待遇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实施细则(修订)》(武纺大人〔2023〕9 号)执行。2.凡与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3.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4.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声明:“武汉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