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半边天”当好“护苗人”|共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件事”专项活动启动

政务   2024-06-24 20:31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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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专栏

6月24日上午,县检察院和县妇联在横溪镇开展“检察蓝+巾帼红”共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件事”专项活动启动仪式。


“十件事”专项活动是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最高检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抓手;也是县检察院和县妇联深化合作,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务实举措。

仙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琦,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左袁蜻,横溪镇党委书记吴卫阳,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娄一姝,县民政局副局长、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应炜锋、县女企业家协会名誉会长吴雪莲,以及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仙居县妇联相关人员参加活动仪式。活动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利春主持。

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各乡镇妇联主席、“岭西老娘妗”婚调室代表、横溪镇妇女代表等受邀见证本次活动。






活动中,县检察院与县妇联会签《关于开展“检察蓝+巾帼红”共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件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十件事”是指?


(一)共享涉妇女儿童权益救济信息。
(二)共助困难妇女儿童脱困。
(三)共筹“姊妹帮护”救助资金。
(四)共建多元救助帮扶团队。
(五)共筑关爱帮扶主阵地。
(六)共创婚姻家庭调解室品牌。
(七)共办巾帼普法精品课程。
(八)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九)共推妇女儿童领域民事支持起诉。
(十)共促妇女儿童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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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慈善总会、县女企业家协会签署 “姊妹帮护”慈善救助资金定向捐赠协议。

 


横溪检察室干警为横溪镇妇女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妇女权益保护普法课堂。通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流动工作站,检察干警现场提供权益保护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琦表示,此次活动是县检察院和县妇联在良好协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而作出的新探索和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有力措施。他提出要尽快根据方案实质性推进相关工作、主动提供优质而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把捐赠团体释放的善意融入到司法为民中去、温暖到人民群众心里,形成独创性品牌,把共护妇女儿童权益品牌做实做大做强。

副县长林森强调,县检察院与县妇联要充分发挥“检察+妇联”的职能优势,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携手共进。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要注重综合施策,积极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落实落细。三是要发挥品牌效应,合力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新成效。做优“巾帼红+检察蓝”特色品牌,全面推动我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发展,合力谱写妇女儿童保护新篇章。


出席活动启动仪式领导合影

 

文字|王启能

图片|陈登科

排版|徐艳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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