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新增三类补贴加码!

文摘   2024-11-24 15:52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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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家装家居购置补贴活动开展,结合徐州实际情况,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增加2024年徐州市家装家居购置补贴活动补贴产品品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内容现增加窗帘(含智能窗帘)、家庭供暖设备、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等3类产品参加我市家装家居购置补贴活动。

此前报道▶▶▶

11月12日
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部门
联合发布
《徐州市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
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01
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二)活动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补贴范围。

一是智能家居类:智能门锁、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开关(含智能插座)、智能音响(箱)。

二是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类:成品门窗、涂料、瓷砖、石材、木质地板、板材、墙板、墙布、墙纸、家具(含床架、床垫、沙发、茶几、桌子、椅子、柜类、全屋定制类)、吊顶(含龙骨)、灯具、卫浴洁具、洗水槽、升降晾衣架。

三是居家适老化改造类:沐浴椅、坐式淋浴器、暖风机、呼救器、护理床、监控摄像头。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经过认证的绿色节能、节水产品。

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品类执行。

(四)补贴标准。活动采用“折扣立减”方式发放补贴。个人消费者在公布的活动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照产品成交价的15%给予补贴,每户总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02
参与商户


徐州市2024年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政策活动

参与商户(第一批)


03
补贴流程

1.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购买建材产品,鼓励购买绿色建材产品。

2.个人消费者通过活动合作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消费,并提供购买人身份信息、房产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或新购房备案合同信息),系统判定消费者购买资格及政府补贴金额,在购买产品支付环节直接抵扣,消费者仅需支付最终成交价格扣除补贴后的应付金额。
3.市场主体提供销售明细供商务局审核后由合作支付机构进行补贴打款。
4.消费者参与活动,购买符合要求的建材产品并开具发票。发票和小票上应注明“家装家居购置补贴”字样,用于配合相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时调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04
补贴规则


(一)审核流程。合作支付机构按批次提供申请审核信息报市商务局审核确认。
(二)清算流程。合作支付机构采用T+X模式对参与活动市场主体进行资金结算,其中商品销售款(不含政府补贴)在T+1工作日清算(节假日除外),政府补贴款经审核确认后,于X日(最长不超过30天)划拨至参与活动市场主体对公账户。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如发现商家存在违规行为,补贴资金予以追回。
(三)退货规则。2025年1月15日后原则上不允许退货。如发生退货情形,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商家同时将已拨付的商品补贴资金退还,未拨付的不再拨付。消费者于2025年1月15日前必须提货完毕,否则视同未销售,由企业退还补贴资金,在2025年1月31日前退回专项活动账户;企业应向消费者做好沟通解释。
(四)补贴时间。消费者享受补贴起点时间为省商务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家装家居改造领域绿色建材产品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商运〔2024〕418号)正式印发之日(2024年10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消费者自10月25日至我市平台开通之日前,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商户购买补贴范围内家装家居商品的,通过“云闪付APP”采取事后申报的形式参与活动,同样享受补贴。同时,补贴资金按批投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活动结束。

来源:徐州市商务局、都市晨报(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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