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决定
(2024年10月31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潘建军的提请,经审议,决定任命:
王冰为平阴县人民政府科技副县长。
2024年10月31日
平阴县人大常委会
平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双民的提请,经审议,决定免去:
沈锡辉的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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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阴人大”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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