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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
Jack London
文案
精彩节选
林薇一直都弄不懂,为什么每一次相遇,她都不能第一时间看到何齐。
从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那是一个夏末的午后,她正在百货公司等着售货员打包一只花瓶,身边货架上的银器突然叮叮咣咣地响起来,然后就听到有人喊“地震啦,地震啦”。
起初,她还很笃定地站在那里,直到整层楼的人都跑光了,一个大惊小怪的保安中途折回来,把她也塞进了安全出口。
踩着高跟鞋下了几百格楼梯之后,总算在街上了,她走了很长一段路,一直都没拦到出租车,只能站在马路中间跟别人一道仰着头看大屏幕上的电视转播。女主播瞪着厚密睫毛下面的眼睛告诉大家,这是 1884 年之后,本地第一次发生 5 级以上的地震。
周围人很多,林薇许久才察觉到到有人看着自己,她下意识的回头,看见何齐就站在几步之外。
对望的那一秒似乎很长,直到他迈开步子朝她走过来,她愣了一愣,仅这一瞬,措手不及。所幸这些年的职业素质还在,她立马挂上一个笑容,脱口而出的却又是一句浑话:“你看,美东也会地震,所以我总是说人生需尽欢,没错吧?”
人生需尽欢——那是差不多十年前的事情了,当时她刚上大学,出去打工,在酒吧推销啤酒,那种绿色牌子,宣传标语就是这一句。那个时候,她总是挂在嘴上,一晚上要说几百遍。后来,她不做了,就很久不说了,也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又提起来,平白勾起那些往事。可能还真让陈效说着了,她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嘴欠。
简评
个人打分7.1分,中推。
这是2014年就出版的实体书,一本完结。豆瓣阅读可以看前六章。
全文前1/3最好看,作者陈之遥的阅历很丰富,女主打工的一些小细节一看就是作者亲历过才能写出来的。我特别喜欢女主回忆外婆以及她和弟弟相处的那些部分,亲情刀真的催泪。
女主简单笨拙的初恋也描写得特别有味道:
她不是没有别的心事,本以为能睡个好觉,结果却翻来覆去很久才睡者,半夜又莫名醒过来。
何齐,她对着天花板,说:何齐。
……
何齐也不知自己哪来的火气,好好的一场球闹成这样,蒋瑶追上他们去拉他的手,他也没停下,边走边把球衣脱了,擦掉脸上的汗。
林薇,他背着光,在心里说:林薇。
小高潮也来势凶猛,但我万万没想到这个谜底一直藏到结尾才揭开。
整体来说,故事情节的风格非常“花火”,跌宕起伏,也有点狗血。
排雷:
后面2/3的行文风格大变,明明是成年人世界却还是一股青春疼痛文学的味道。
虽然辅以商战,但主打都市男女的情感纠葛,男女主性格在中段往后都不怎么讨喜。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前面我很磕女主这种洒脱随性、机灵坦然的性格,但后文像变了个人一样。男主大女主十岁左右,属于带领她成长的角色,有前妻和女儿。(最关键的是我差不多看到一半才发现站错男主了!)
而且毕竟是十年前的文,所以一些男女主的对话读起来也怪怪的,有股暗戳戳的雌竞感觉。有一些描写,如“她终于抱住他大哭,就像那些她最厌烦的任性柔弱的女人。”
又譬如女主问男主,为什么工作上要找她。男主的答案是,没有几个小姑娘会看杰克伦敦的《马背上的水手》。
女主又问,“小姑娘该看什么?”
他说,“《傲慢与偏见》,总之是简奥斯丁的那些书。”
(笑发财了,都是经典作品,你还有优越感上了?)
后文还有特别雷我的一段是,男女主还是床伴关系,刚DO完出门,男主就对女主说,“你在吃药吗?避孕的事情你自己搞定。”
女主虽然反击了,但心里却觉得自己还是输了。(前情提要,他俩是炮友这段期间,也同时在查案子,属于相当不稳定的阶段。可能写这一段是为了突出男主的若即若离,后面也有写他的苦衷。但是不是手段太low了。)
最后一点吐槽,结尾非常仓促,像是作者写无可写了,刚一揭开谜底,男女主和好如初,反派立马下线,然后就是十年后完美大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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