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区和缩短审批程序旨在确保风能和太阳能园区以及储能在同一地点更快扩张。此举落实了欧盟2023年可再生能源指令的要求,此外还将简化电解槽审批程序,以提高氢产量。
图片:Maria Eklind/Flickr
德国联邦内阁周三批准了一项法律草案,以落实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
该法律草案由交通部、环境部和经济事务部联合起草,包含了陆上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的规划和审批条款。加速区和缩短审批时间旨在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快发展。据经济事务部称,新规也适用于在同一地点建造的储能系统。
拟议法律的核心内容是为陆上风力涡轮机和包含相关储能系统的光伏系统划定所谓的加速区,《建筑法》和《空间规划法》中对此做出了规定。该部称,根据《风能区要求法》中的新规,此类区域内的项目可通过简化和加速程序获批。此外所规定的针对所有项目(包括加速区外的项目)的加速措施将通过修改《联邦排放控制法》得到实施。
去年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指令》是基于欧盟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最终能源消费总量中所占比例提高到至少42.5%的目标而制定的。为实现此目标,必须大幅加快审批程序。
Green Planet Energy通信和政策主管Carolin Dähling说:“落实加速区是增加陆上风能的真正助推器。从风能扩张数据看,这也是迫切之需。同样值得肯定的是,与之前草案相比,联邦政府让储能系统更容易与太阳能和风能系统相结合。这将进一步加快储能系统扩张,有助于可再生能源市场整合,减少负电价时间,从而使系统更加经济。”
简化电解槽审批
内阁还通过了一项修正案,以方便和加快制氢电解槽的审批。因此政府会执行将于8月4日生效的修订后欧洲工业排放指令(IED)的要求。
环境部议会国务秘书Jan-Niclas Gesenhues说:“今天的决定将让我们审批制氢电解槽的流程变得更容易,从而在欧洲指令生效之前尽早调整我们的氢产业加速规则。我们从而能缩短企业审批流程,大大减少繁文缛节的影响。”
今后,日产氢50吨或以上的电解槽只需通过欧洲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即可。到目前为止,欧洲法律规定的审批适用于所有工业规模的电解槽。
对于额定输出功率小于5 MW的电解槽,排放控制法的审批要求将不再适用。因此,日产氢气少于50吨的电解槽可以通过简化程序获得批准。
联邦委员会仍需批准拟议的法律。
作者:Sandra Enkhardt
出品:pv magazine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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