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安全健康出行倡议
提高低碳环保意识,争做绿色出行实践者
绿色低碳已成为全球发展的共识。全体华科大人要增强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环保意识;积极践行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理念;踊跃参与绿色出行行动,少开车,多步行,多使用共享单车、校园循环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坚持“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原则,养成健康、低碳的出行习惯。
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争做安全文明先行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体华科大人要全面了解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开车出行礼让行人、不向车外抛物;候车保持1米间距,乘车礼让帮扶;骑车不并行、不戴耳塞听音乐;步行不嬉闹,不走机动车道。出行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逆行、不乱穿马路等,展现华科大人文明出行的精神风貌。
按道行驶依线停车,争做平安校园好车主
校园内人员密集,特定时段道路车辆及通行人数激增,路况复杂多变。全体华科大人要安排充足出行时间,在已实施人车分流路段严格按道行驶,未实施人车分流路段靠右行驶,听从交通指引,不急行急停,不随意抢道;停车时将车辆停到指定区域,同向停车不压线、不跨线,不碾压草坪绿地,让车辆整齐有序停放成为校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重温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近年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和汽车日益增多,发达的现代交通为我们出行带来了舒适和便利。但一些不文明、不安全甚至违规违法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如车辆随意变道、单手骑行、低头玩手机、逆行、超速、闯红灯等。这些行为隐患较大,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值此“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让我们一同重温学校交通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同时也通过一组图片进一步提升我们在校内外出行时的安全意识吧~
《华中科技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没有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在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华中科技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校园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转弯前减速慢行,转弯时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到陡坡时,应当减速慢行。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
《华中科技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应减速慢行,在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特殊路段限速依照相应限速标识执行。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或交叉路口,应减速慢行,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先行。机动车在校园内禁止鸣笛;在校园内使用灯光应当符合交通规范,夜间不得随意使用远光灯。
《华中科技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对校园内出现的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本办法的,根据情节轻重,按以下方式处理: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由保卫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2.造成轻微交通事故的,师生员工由保卫处向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非师生员工由保卫处暂停或取消其校园门禁通过权限;
3.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他人重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一年内多次出现同一违规行为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加重处理,由保卫处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出具工作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该建议及有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非师生员工由保卫处取消其校园门禁通过权限。
绿色出行从我先行
文明交通点滴做起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从我做起,人人参与
共建共享健康、低碳、安全、
文明、畅通、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来源:平安喻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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