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超低空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2024年10月20日0时至10月20日15时,赛道区域(东至高四路、西至向阳路、北至北宫街、南至宝通街的矩形区域),禁止未经批准的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三、临时禁飞期间,公安机关将会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开展联合巡查、管控。请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四、凡违法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会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依法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来源:潍坊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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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晓彦
▌初审丨 程莉 复审丨 张其龙 终审丨 于海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