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此公开招聘岗位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专门从事行政、教学教辅等工作。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需取得岗位要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且完全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吃苦耐劳,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专业实践操作水平。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含疑似吸毒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30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0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教园区)。
3.报名材料
(1)《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5)关于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社会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
(6)相关专业提供能证明专业相关性的材料。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开考原则: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特殊紧缺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开考。
4.笔试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结合岗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5.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中予以公布。
6.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参加后续的招聘环节。
7.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报名者免笔试。
8.驾驶员岗位不参加笔试,以技能考核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聘。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学历学位报名者,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参加笔试人员的指标数。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要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实施: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5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3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3.面试时间和地点:暂定面试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面试地点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教园区),若有变化以另行通知为准。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说明。
(六)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每个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数与招聘对象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七)教职工准入查询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组根据《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有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体检资格。
(八)体检
体检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
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公示结果对拟聘用人员有影响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能进入聘用程序。
六、工作内容及工资待遇
(一)工作内容
编外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及管理。
(二)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研究生3500元/月(试用期30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试用期2500元∕月)。绩效工资参照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同类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2.办公室辅助岗3000元∕月(试用期2500元∕月),不参与校内绩效分配,可享受值班费和差旅费。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左老师、段老师:0875-2212956
邮箱:bszyzrsc2023@163.com
监督电话:0875-2125131
十、未尽事宜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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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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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