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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1咨询24北京事业单位备考群1. 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最终手段是:
A.国家机关的行政干预
B.仲裁机关的仲裁
C.当事人之间的和解
D.人民法院的审判
2.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诉讼属于:
A.公益诉讼
B.共同诉讼
C.集团诉讼
3.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是:
A.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
B.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C.检察院调解原则
D.辩论原则
1.【答案】D。中公解析: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手段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和解的本质是双方的协商,调解是三方主体进行,由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来主持,无论是和解还是调解其结果都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即使存在中立的第三方,其作用只是主持,不能强制。民商事仲裁是指民商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民商事纠纷提交第三方(通常为仲裁机构),由第三方对民商事纠纷予以裁断的行为。民事诉讼是法院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相对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而言,诉讼具有终局性,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依法院生效判决而最终确定。故本题答案为D。2.【答案】A。中公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了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益诉讼是一个与私益诉讼相对的一个概念,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一定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故本题答案选A。3.【答案】C。中公解析:《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检察监督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