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航空学院关于开展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五届“学术之星”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1-15 18:31   陕西  


根据《关于举办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五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五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定于2024年11月启动,现将学院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应为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未出现学位课程考核不合格、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不良行为。在同一学历层次,已获得过“优秀研究生标兵”和“学术之星”荣誉的同学,不得再参评。


二、评选程序

1.个人报名(院级评审环节)

      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材料(压缩包以“学院+班级+姓名”命名)、装订纸质版申请材料、拍摄个人展示视频(2分钟内),交至本班班长。各班班长于11月22日晚22:00前将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力行楼5099-23(纸质版)、3267099609@qq.com(电子版)

      申请材料包括:

     (1)《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五届“学术之星”报名表》1 份(见附件 1,纸质版双面打印);

     (2)支撑材料1套,纸质版使用A4型纸双面复印,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刊物影响因子,是否被SCI、EI、ISTP等收录以及检索号,被他人引用次数等),需提供论文首页、检索页,并由申请人导师签字证明;对正式录用但尚未发表论文,需提供接收函复印件或打印件,并由申请人导师签字证明;②知识产权类项目(专利及软著),需提供封面复印件,并由申请人导师签字;③主要竞赛获奖,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申请人导师签字;④出版书籍,需提供专著和译著证明,需提供明确写明申请人所撰写的章节或具体页码的前言、后记或其它位置复印件,并由申请人导师签字;⑤主要科研获奖(不同于③中的竞赛获奖,例如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申请人导师签字。

注:提交的学术成果的作者所属单位必须为西安交通大学,学术成果必须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

2.学院推荐(院级评审环节)

      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评,择优推荐至少一名、至多五名优秀学子(其中至少1名为硕士研究生)进入校级评选。


3.材料复审(校级评审环节)

      由相关领域专家组建评选委员会,结合学历层次、参评类别及占比,商议确定进入决赛的名单,各参评类别(理科、工科、人文社科、医学)至少有1名候选人进入决赛

4.答辩路演(校级评审环节)

      在正式决赛前,将组织进入决赛的候选人进行学术分享报告答辩路演。不参加路演环节不得参与综合决选。




5.综合决选(校级评审环节)

      正式决赛由评委老师和现场观众进行评审,候选人仅展示个人基本信息、学术成果和科研经历,聚焦于研究方向,展示的学术成果为候选人2-3篇学术论文代表作。最终评选出学术之星10名、学术之星提名奖5名、最佳人气奖1名、最佳路演奖1名。


三、活动奖项

学术之星(10名)

2000元奖金

提名奖(5名)

600元奖金或等额奖品

最佳人气奖(1名)

300元奖金或等额奖品

最佳路演奖(1名)

 300元奖金或等额奖品


获奖同学将由研究生院(研工部)、校团委、校研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四、其它事项

1.本届“学术之星”院级评选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会所有。

      2.请有意申报第十五届“学术之星”的同学扫码进群,并修改群昵称为“班级-姓名”,后续相关事项将在群内发布。

      联系人:秦莹

      联系电话:1958159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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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高子凡

审核 | 李宇辰 王若宜 熊   峰

终审 | 李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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